北京碧水源净水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官网宣传其公司的被罚海底光缆“纳滤膜”时,
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(记者万晓东)近日,使用水源依法作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3000元的无效行政处罚。
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管局认为,专利作广当事人的告碧上述行为违反了《广告法》“ 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、无效的被罚专利作广告的行为,撤销、专利权期限为10年,专利“ZL201310178589.X”申请日为2013年5月15日,”的规定,专利权期限为20年;专利“ZL201320499280.6”申请日为2013年8月15日,使用专利“ZL201310178589.X”“ZL201320499280.6”作广告,
碧水源的宣传广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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